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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维保,消防维修,消防检测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 配合消防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巡查。

    3. 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及时申报解决。 4.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申请单,由消防员提供)

    5.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督促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巡视。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 懂火灾的危害性,懂预防火灾、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2. 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3. 积极参加本单位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业务训练。


    一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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