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河北建筑消防中,欢迎咨询...

正在加载

触屏版二维码

您好,欢迎访问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公司热线:400-8650-119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消防维保 消防维护 消防检测 消防安全评估

产品中心

信息索引
联系我们
公司热线:0311-68026785
联系人:
王贤 15131156918
联系QQ:
电 话:
0311-68026785
传 真:
0311-68026390
邮 箱:
104866277@qq.com
地 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消防维保-河北建筑消防中心(诚信商家)-邢台消防维保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 经营模式:其它性质
  •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 主营:邯郸消防维保,邢台消防维保,保定消防维保,消...
业务热线:0311-68026785
  • 供应详情
  • 联系方式
    • 产品品牌:河北建筑消防中心
    • 供货总量:不限
    • 价格说明:议定
    • 包装说明:不限
    •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按订单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消防维保-河北建筑消防中心(诚信商家)-邢台消防维保的详细描述:
    消防维保,消防维修,消防检测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规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一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公民的消防安全则任:

    《一》学习和掌握预防火灾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自愿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三》不携带火种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火警;私有通信工具应无偿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五》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最新信息

    • 王贤 女士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手机:15131156918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商铺|企业名片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电话:0311-68026785传真:0311-68026390 网址:hbjzxf.com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电话:0311-68026785传真:0311-68026390联系人:王贤 15131156918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网站备案号:冀ICP备15014217号

主营产品:消防维保,消防维修,消防检测

数据提供:技术支持:天助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