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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沧州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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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维保-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沧州消防维保的详细描述:
    消防维保,消防维修,消防检测

    一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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