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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一: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易爆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易爆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措施
我校每一个岗位都十分重要,都要有责任心;在防火的基础上,严格要求,正确处理,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
各岗位有各岗位职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 组织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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