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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规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防火措施:
1. 单位入口放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的标准牌。 2. 各安全出口门卫对进入的物品实施检查,负责检查的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危险品流入公司(正当原因除外)。
3. 场内巡查人员,应对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禁烟禁火区域多巡查。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良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或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张家口智慧消防,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智慧消防,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河北智慧消防,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沧州智慧消防,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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