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供应信息

消防维保_河北建筑消防中心_保定消防维保标准

消防维保_河北建筑消防中心_保定消防维保标准

建筑物火灾对生命的威胁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首先,建筑物采用的许多可燃性材料或高分子材料,在起火燃烧时产生高温高热,对人员的肌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人休克、死亡。据统计,因燃烧热造成的人员死亡约占整个火灾死亡人数的1/4。其次,建筑材料燃烧过程中释放出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烟气,吸入后会产生呼吸困难、头痛、恶心、神经系统紊乱等症状,威胁生命安全。在所有火灾死亡的人中,约有3/4的人系吸入有毒有害烟气后直接导致死亡。再次,建筑物经燃烧,达到甚至超过了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导致建筑整体或部分构件坍塌,造成人员伤亡。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火灾,由于燃烧时间长,建筑构件本身存在问题,终导致建筑物坍塌,20名消防员牺牲。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高层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