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疗养院建筑指医院或疗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或疗养楼、医技楼等直接为病人提供诊查、治疗和休养服务的建筑。病房楼内的火灾荷载大、大多数人员行动能力受限,相比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更高。因此,在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病房楼的每个防火分区还需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一步分隔,以便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并有效地减小烟气的危害,为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高度大于32.0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得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0m,且升起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
紧急逃生遇烟气时,用湿毛巾或者衣物堵住口鼻。
当离开房间发现起火部位就在本楼层时,应尽快就近跑向已知的紧急疏散出口,遇有防火门应该及时关上,如果楼道被烟气封锁或者包围的时候应该尽量降低身体尤其是头部的高度,用湿毛巾或者衣物堵住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