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米时,应设1台。
2、当大于1500平米但不大于4500平米时,应设2台。
3、当大于4500平米时,应设3台。
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的布置标准: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方米。
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各类建筑在规划建设时,要考虑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特别是工厂、仓库选址时,既要考虑本单位的安全,又要考虑邻近的企业和居民的安全。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