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附属用房(液体中间储罐)的布置规定: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1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