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多年来发生火灾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生产和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易燃物、可燃物以及采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工艺逐渐增多,因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相应地增大,火灾发生的次数以及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呈现上升趋势。
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防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物火灾会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场大火,有时会吞噬几十人、甚至几百人的生命。据统计,2010~2012年,全国共发生火灾40.93万起,造成3242人死亡、1720人受伤,年均较大以上火灾60余起。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火灾,致309人死亡。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造成121人遇难,76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