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相关规范规定:
灭火器配置的一般规定如下: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余5具。
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居住较高楼层,不能盲目地去跳楼。
当大火和浓烟已经封闭通道,应关闭房门内所有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延迟火焰蔓延的速度,并且用一些布条堵住门窗的缝隙,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水浇在门窗上降低它的温度,等待救援。如果深居楼层较高的情况下,也不能盲目地去跳,要向外发出呼救的信号,可以抛一些沙发垫、枕头这些软的物体,夜间可以打开手电,使下面的人能够知道这里有人,能够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