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配件主要由灭火器筒体、阀门(俗称器头)、灭火剂、保险销、虹吸管、密封圈和压力指示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等组成。
为保障建筑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置和安全使用,消防维保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消防维保月检报告,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维保,建筑物中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检测和维修。灭火器配件损坏、失灵的应予以及时维修更换,消防维保年终总结,无法修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报废处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 就灭火器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维修期限和应予报废的情形以及报废期限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如在规定的检修期到期检修或使用后再充装,灭火剂和密封圈必须更换。检修时发现筒体不合格,则整具灭火器应报废;其它配件不合格,须更换经国家认证的灭火器配件生产企业生产的配件。
1.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在10 s 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传输除火灾报警和手动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期间,及在进行查岗应答、装置自检、信息查询等操作期间,如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装置应能优先接收和传输火灾报警信息。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