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信息传输可采用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方式。报警传输网络可采用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构建。
(一)报警传输网络
1.当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采用有线通信方式传输时可选择下列接入方式: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电话用户线或电话中继线接入公用电话网;
(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电话用户线或光纤接入公用宽带网;
(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模拟专线或数据专线接入专用通信网。
2.当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采用无线通信方式传输时可选择下列接入方式: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移动通信模块接入公用移动网;
(2)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无线电收发设备接入无线专用通信网络;
(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报警受理系统通过集群语音通路或数据通路接入无线电集群专用通信网络。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系统具有实时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一)实时性
通过对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控,小区消防维修保养,及时准确地将报警监控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经监控中心确认后将火警信息传送到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将故障信息等其他报警监控信息发送到相关部门。在处理报警信息过程中,消防维修保养,应体现火警优先的原则。
(二)适用性
系统提供详实的入网单位及其建筑消防设施信息,为消防部门防火及灭火救援提供有效服务。系统对用户实施主动巡检,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通知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系统可以为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联网单位的动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