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邢台消防维保,不得进入。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石家庄消防维保,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消防基本知识
(一)、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GB4968-85)
1.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如汽油、煤油、沥青、石蜡火灾等。
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消防维保,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沧州消防维保,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