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严禁将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cm×10cm 的标识。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之间,应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宾馆、饭店等场所应在每个报警区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楼层时,宜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楼层的区域显示器。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下列场所不宜安装感温探测器
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2.无烟火灾
3.有大量粉尘
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汽滞留
5.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
6.吸烟室等
7.其他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