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1.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2.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此外,还有一种多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多个小型传感器(例如热电偶)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1.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封闭空间场所;
(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
(2)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场所;
(2)限定位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
(3)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 ㎡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恢复)功能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功能,分为可复位探测器和不可复位探测器两种。
1.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和在引起响应的条件终止时,不更换任何组件即可从报警状态恢复到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2.不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不能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的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