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剂是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由于这些气体都是在大气层中自然存在,且来源丰富,因此它对大气层臭氧没有损耗(臭氧耗损潜能值ODP=0),也不会对地球的“温室效应”产生影响,更不会产生具有长久影响大气寿命的化学物质。混合气体无毒、无色、无味、无腐蚀性及不导电,既不支持燃烧,又不与大部分物质产生反应。以环保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灭火剂。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机理属于物理灭火方式。混合气体释放后把氧气浓度降低到它不能支持燃烧来扑灭火灾。通常防护区空气中含有21%的氧气和小于1%的二氧化碳。当防护区中氧气降至15%以下时,大部分可燃物将停止燃烧。混合气体能把防护区氧气降至12.5%,同时又把二氧化碳升至4%。二氧化碳比例的提高,加快人的呼吸速率和吸收氧气的能力,从而来补尝环境气氛中氧气的较低浓度。灭火系统中灭火设计浓度不大于43%时,该系统对人体是安全无害的。
(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控制器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加压单元气体瓶组的容器阀,加压气体经减压进入灭火剂瓶组,加压后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
1.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封闭空间场所;
(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
(2)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3.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不完全封闭的A 类可燃物火灾场所;
(2)限定位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
(3)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 ㎡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