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喷雾系统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以灭火控火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
1.固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可燃液体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
水喷雾系统的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水喷雾系统可以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电气火灾。
水喷雾灭火系统由水源、供水设备、过滤器、雨淋阀组、管道及水雾喷头等组成,并配套设置火灾探测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或传动管系统,火灾时可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灭火或进行防护冷却。系统按启动方式和应用方式分类如下:
按启动方式分类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是指保护对象的全部暴露外表面面积。水喷雾系统主要用于保护室外的大型专用设施或设备,同时也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的设施或设备,保护面积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按保护对象的规则外表面面积确定;
2.当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积确定;
3.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外表面面积确定外,还应包括油枕、冷却器的外表面面积和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4.分层敷设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的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5.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6.开口可燃液体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液面面积确定;
7.当水喷雾系统用于室内保护对象时,保护面积可按室内建筑面积或保护对象的外表面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