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石家庄消防维保,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邯郸消防维保,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燃烧过程中,燃烧区的温度较高,使其中白炽的固体粒子和某些不稳定(或受激发)的中间物质分子内电子发生能级跃迁,从而发出各种波长的光。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明显的标志。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产生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通常看到的明火都是有焰燃烧;有些固体发生表面燃烧时,消防维保,有发光发热的现象,但是没有火焰产生,这种燃烧方式则是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当燃烧发生时,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燃烧就不会发生。
消防知识培训内容1、燃气管线若3个月未投入使用,再使用时应重新验收。
2、户内燃气管道强度实验压力为1公斤,气密性试验压力为7000帕。
3、生产事故中大多出于“三违”,具体指的是: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安全生产中的“三不伤害”指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5、各部门的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并实行双包制,即:包维护保养、包检修。做到每台设备有专人维护保养,河北消防维保,有专人检修。
6、城镇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气和人工煤气。
7、输送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8、燃气地上管道的检漏方法有:肥皂液法、嗅觉法和仪器检测法。
9、煤气的热值约为4300千卡/m3,天然气的热值约为8500千卡/ m液化气的热值大约是11000千卡/公斤。
10、以空气中燃气体积的比重计算,焦炉煤气极限大约为5%~36%、液化气极限为1.7%~9.7%、天然气极限为5%~15%。
11、居民户内燃气供气压力为750帕—1500帕。
12、连接燃气用具的胶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13、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为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4、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5、安全隐患是指:生产运营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的人的行为、不安全的设备缺陷、不安全的环境因素。”
16、燃气的特性:燃烧性、易爆性、毒性。
17、燃气安全管理的“三防”是:防火、防爆、防毒。
18、处理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类似事故防范措施未制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与事故相关人员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9、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20、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