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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图)-石家庄消防维保-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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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如需要动火作业,要坚持动火审批制度。由要求进行作业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据现场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出作业时间,由参加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动火单上签字,然后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2. 将施工区和营业区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域的易燃易爆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确护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3. 严禁在夜间动火施工。

4. 厨房和正当动用明火的区域;要定期对烟道和排油烟机进行清洗,对积堆的油物及时清除。确保不出现火灾隐患。

5. 煤气使用要严格遵守煤气的使用要求;保证随停随关;禁止有忘关阀门和没有完全关闭的可能,以防引起煤气中毒和易爆的可能。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消防维保,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河北消防维保,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石家庄消防维保,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消防维保由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在火警探测、报警设备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取得商盟认证,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评估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