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喷雾系统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以防护冷却为目的的水喷雾系统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保护输送机皮带的水雾喷头布置要求: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水喷雾应完全包围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下行皮带。由于输送机皮带是一种平面的往返运动的保护对象,在没有停机前皮带的着火部位可能随之往返运动,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故其喷头的布置应采用包围式,使水雾覆盖上行皮带、输送物、下行返回皮带以及支架构件等全部表面。
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按传动管内的充压介质,可分为充液传动管和充气传动管两种。充液传动管内的介质一般为压力水,这种方式适用于不结冰的场所,充液传动管的末端或高点应安装自动排气阀。充气传动管内的介质一般是压缩空气,由空压机或其它气源平时保持传动管内的气压。
这种方式适用于所有的场所,但在北方寒冷地区,应在传动管的低点设置冷凝器和汽水分离器,以保证传动管不会被冷凝水结冰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