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试水装置组成:
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等组成,其作用是检验系统的可靠性,测试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
末端试水设置要求: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和楼层应设置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设在便于操作的部位,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口的流量系数K,应与系统同楼层或同防火分区选用的喷头相等。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包括:
(1)活性金属,如锂、钠、钾、镁、钛、锆、铀、钚等;
(2)金属醇盐,如甲醇钠等;
(3)金属氨基化合物,如氨基钠等;
(4)碳化物,如碳化钙等;
(5)卤化物,如氯化甲酰,氯化铝等;
(6)氢化物,如氢化铝锂等;
(7)卤氧化物,如三溴氧化磷等;
(8)硅烷,如三氯-氟化甲烷等;
(9)硫化物,如五硫化二磷等;
(10)氰酸盐,如甲基氰酸盐等。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保护输送机皮带的水雾喷头布置要求: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水喷雾应完全包围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下行皮带。由于输送机皮带是一种平面的往返运动的保护对象,在没有停机前皮带的着火部位可能随之往返运动,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故其喷头的布置应采用包围式,使水雾覆盖上行皮带、输送物、下行返回皮带以及支架构件等全部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