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是室内消火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供水安全可靠,其布置时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1.单层、多层建筑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室内管道,当其它用水达到大小时流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2.除有特殊规定外,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相连接,当其中的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管道检修时关闭的消防竖管不超过一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三根时,可关闭两根。高层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管道检修时关闭停用的消防给水竖管不超过一根;当高层民用建筑内消防给水竖管超过四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阀门应保持常开,并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和信号。
4.一般情况下,消防给水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竖管的直径应根据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高层民用建筑内每根消防给水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除外)的管网应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6.室内消火栓给水管材通常采用热镀锌钢管,根据工作压力的情况,可以是有缝钢管也可是无缝钢管。
雨淋雨淋系统由开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与前几种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雨淋系统采用开式喷头,由雨淋阀控制喷水范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系统启动雨淋阀。雨淋系统有电动系统和液动或气动系统两种常用的自动控制方式。
对于高层建筑,应根据建筑的立面和消防车道等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的消防登高面。根据消防登高车的变幅角的范围以及实地作业,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的裙房不会影响举高车的操作。因此,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高度不大于5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方便救援人员快速进入建筑展开灭火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