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
1.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
7.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
8.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消防泵的选用
所选消防泵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并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选择消防水泵的主要依据是:流量、扬程及其变化规律。通常可按以下要求选定:
1.水泵的出水量应满足消防水量的要求。
2.水泵的扬程应在满足消防流量的条件下,保证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要求。
3.好是选用Q — H 特性曲线平缓的水泵。
4.消防水泵一般均不应少于两台,一台工作,其余备用。单台泵的流量应按消防流量选择,同一建筑物尽量选用同型号水泵,以便于管理。
关于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可以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
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不超过6m,同时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m)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妥。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8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