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L/s~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m~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 个DN150 或DN100 和2 个DN65 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 和DN65 的栓口各1 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9.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10.寒冷地区设置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其保护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是指在一定时间能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空间内,阻止其蔓延扩大的一系列分隔设施。各类防火分隔设施一般在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设施有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阻火圈等。
安全疏散设施:
安全疏散设施是指在建筑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火灾等险情警报,通知、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并提供可靠的疏散安全保障条件的硬件设备与途径。包括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
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是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储存并提供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确保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安全。消防给水设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稳(增)压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灭火、疏散、救援等多个方面,建筑消防设施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多种类别与功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与联动控制功能、机械加压送风与排烟系统的防烟、排烟功能等等。
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需要有相应类别、功能的建筑消防设施作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电气与可燃气体火灾监控、自动(人工)灭火、防烟与排烟、应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电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