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L/s~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m~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 个DN150 或DN100 和2 个DN65 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 和DN65 的栓口各1 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9.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10.寒冷地区设置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其保护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
1.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布置成枝状。
(2)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3)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 个。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时,应不小于150mm。
(5)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的其它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的有关规定。
2.管材和敷设
(1)管材。敷设在室外的消防给水管道可按下列要求选择:当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60MPa 时,室外埋地的消防给水管宜采用内搪水泥砂浆的给水铸铁管;当工作压力大于0.60MPa 时,宜采用给水球墨铸铁管或内外壁经防腐处理的钢管。
(2)敷设。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在布置成环状的同时应合理设置阀门。阀门宜采用明杆,设置的位置可用以控制两路水源,能保证管网中某一管段维修或发生故障时其余管段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当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合并设置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管道敷设应注意:
①应根据土质和管道荷载的情况,合理确定管道基础的做法。
②管径大于或等于150mm 的管道,在弯头、三通和堵头的位置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支墩。
③当管道交叉时,其他压力管道应避让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
④在管道的积气部位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排气阀的管径不应小于15mm。
对于那些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馆等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