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于建筑消防安全包括防火、灭火、疏散、救援等多个方面,建筑消防设施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多种类别与功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与联动控制功能、机械加压送风与排烟系统的防烟、排烟功能等等。
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需要有相应类别、功能的建筑消防设施作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电气与可燃气体火灾监控、自动(人工)灭火、防烟与排烟、应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电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高层建筑,设置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火救援效果。根据在正常情况下对消防员的测试结果,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高度一般不大于23m,否则,对人体的体力消耗很大。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条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员通过楼梯进入地下的危险性较地上建筑要高,因此,要尽量缩短达到火场的时间。由于普通的客、货电梯不具备防火、防烟、防水条件,火灾时往往电源没有保证,不能用于消防员的灭火救援。因此,要求高层建筑和埋深较大的地下建筑设置消防员专用的消防电梯。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工作电梯,可以兼作消防电梯。
湿式系统适用范围
湿式系统是应用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低于4℃的场所使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采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蒸气压升高而破坏管道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