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系统工作原理
湿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显示某一区域喷水的信息。由于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延迟器充满水后,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干式系统适用范围
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干式系统虽然解决了湿式系统不适用于高、低温环境场所的问题,但由于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没有水,喷头动作、系统启动时必须经过一个管道排气充水的过程,因此会出现滞后喷水现象,不利于系统及时控火灭火。
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不超过6m,同时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m)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妥。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8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