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为防止火势失去控制,继续扩大燃烧而造成灾害,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将火扑灭,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这些方法的根本原理是破坏燃烧条件。
一、冷却
可燃物一旦达到着火点,即会燃烧或持续燃烧。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一定温度以下,燃烧即会停止。对于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在燃点以下;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在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的,水具有较大的热容量和很高的汽化热,冷却性能很好。在用水灭火的过程中,水大量的吸收热量,使燃烧物的温度迅速降低,致使火焰熄灭、火势控制、火灾终止。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水雾,其水滴直径细小,比表面积大,和空气接触范围大,极易吸收热气流的热量,也能很快地降低温度,效果更为明显。
二、隔离
在燃烧三要素中,可燃物是燃烧的主要因素。将可燃物与氧气、火焰隔离,就可以中止燃烧、扑灭火灾。如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在喷水的同时,喷出泡沫,泡沫覆盖于燃烧液体或固体的表面,在冷却作用的同时,将可燃物与空气隔开,从而可以灭火。再如,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灾,在灭火时,迅速关闭输送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管道上的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输送,同时也打开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管道通向安全区域的阀门,使已经燃烧或即将燃烧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转移。
预作用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雨淋阀后的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对于那些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馆等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