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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消防中心(图)_消防维保方案_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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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建筑物应用广泛的一种消防设施。其既可以供火灾现场人员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喉、水枪扑救初期火灾,也可供消防队员扑救建筑物的大火。室内消火栓实际上是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向火场供水的带有专用接口的阀门,其进水端与消防管道相连,出水端与水带相连。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式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干式系统的启动原理与湿式系统相似,只是将传输喷头开放信号的介质,由有压水改为有压气体。

 

 


 


(一)低层和多层建筑

1.下列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 ㎡的厂房(仓库)。

(2)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

(3)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建筑高度大于15m 米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21m 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2.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危险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

(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以及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者不设置。

(二)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