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消火栓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L/s~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m~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 个DN150 或DN100 和2 个DN65 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 和DN65 的栓口各1 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9.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10.寒冷地区设置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其保护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
雨淋系统适用范围
雨淋系统的喷水范围由雨淋阀控制,因此在系统启动后立即大面积喷水。因此,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或属于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与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采用雨淋阀,并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