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的设置:
1)对于设置在人防工程中的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2)人防工程内设置的病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3)当病房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
居住较高楼层,不能盲目地去跳楼。
当大火和浓烟已经封闭通道,应关闭房门内所有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延迟火焰蔓延的速度,并且用一些布条堵住门窗的缝隙,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水浇在门窗上降低它的温度,等待救援。如果深居楼层较高的情况下,也不能盲目地去跳,要向外发出呼救的信号,可以抛一些沙发垫、枕头这些软的物体,夜间可以打开手电,使下面的人能够知道这里有人,能够救助。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隧道内附设的地下设备用房,占地面积大,人员较少,每个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