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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委托_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优质商家)_廊坊消防委托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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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规定:

灭火器配置的一般规定如下: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余5具。

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规定:

老年人及儿童行动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严重伤害,火灾时无法进行适当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帮助来实现逃生。因此,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

 

 


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办公室、休息室)的布置规定:

1)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4)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