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布置规定:
老年人及儿童行动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严重伤害,火灾时无法进行适当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帮助来实现逃生。因此,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以建筑火灾为主。其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火灾使建筑物化为灰烬,甚至因火势蔓延而烧毁整幢建筑物内的财物。
第二,建筑物火灾产生的高温高热,将造成建筑结构的破坏,甚至引起建筑物整体倒塌。
第三,建筑火灾产生的流动烟气,将使远离火焰的财物特别是精密电器、纺织物等受到侵蚀,甚至无法再使用。
第四,扑救建筑火灾所用的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不仅本身是一种资源损耗,并且将使建筑内的财物遭受水渍、污染等损失。
第五,建筑火灾发生后,因建筑修复重建、人员善后安置、生产经营停业等,会造成巨大的间接经济损失。